【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名男子2021年為謀取私利,竟夥同另外兩人誘騙拐賣其黃姓乾弟到柬埔寨,並與買方洽談好販賣器官的價格,所幸對方最終取消交易,黃男才僥倖檢回一命。法院一審認定3人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分別判處3人有期徒刑5年6個月和兩年4個月,二審加重另外兩人的判決,台媒上周五報道,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洽談賣器官 3人判監定讞
2021年12月底,謝慶輝誆騙黃男稱為對方安排出國從事行政工作可月入6萬至7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4萬至1.7萬港元),再夥同蔡松斌和林䥵妘等人尋找柬埔寨掮客和買家,並安排出國事宜,於前年7月誘騙黃男到該國。在此期間,謝慶輝早已與買方談妥摘取心、肝、腎等器官的價格,所幸黃男到達柬埔寨機場後,人蛇集團稱已另尋獲配對人選而取消交易,黃男最終自行買機票返台,逃過死劫。
法院審理時,謝慶輝否認罪行,更辯稱只介紹工作給黃男,不知曉摘賣器官之事;蔡松斌則供稱謝慶輝負責尋找「豬仔」,雙方談妥由謝男分走80萬元(約19萬港元),他與林䥵妘各分10萬元(約2.4萬港元);林女亦坦承聯繫柬埔寨器官買家。一審桃園院地院指,涉案3人以無辜民眾的器官作為交易標的,置他人生命、身體法益於不顧,依法判囚謝慶輝5年6個月、另外兩人則判囚兩年4個月,二審斥蔡松斌和林䥵妘均不及30歲,正值壯年,竟夥同詐騙黃男到國外摘取器官,遂分別加重刑罰至有期徒刑3年6個月和3年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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