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越南女首富張美蘭早前因巨額欺詐被判死刑,當地《青年報》上周五指張美蘭已對死刑判決和刑罰提出上訴,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收到上訴。張美蘭辯稱自己通過銀行承擔風險,但沒有挪用銀行資金。
辯稱僅通過銀行承擔風險
67歲的張美蘭被指於2018年10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偽造近千份貸款資料,累計騙取西貢商業銀行合共304萬億越南盾(約1,054億港元)。公訴書顯示,張美蘭並沒有在西貢商業銀行擔任職務,卻是主要股東,持有85%至91.5%股份。
本月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裁定張美蘭因貪污財產罪罪成,判處死刑,另涉行賄罪及違背銀行活動和有關銀行活動的其他活動的規定罪判處20年監禁,總刑罰為死刑。其港人丈夫朱立基則因違反貸款規定罪名而被判監禁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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