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近年積極打擊濫用公屋。今年首9個月,房屋署已就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收回約1,400個公屋單位,過去一年,更有16個租戶被房屋署揭發在申請公屋時瞞報在內地擁有物業。房屋署表示,過去兩個年度,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約有389宗,其中344宗被判罪成,有7名住戶因此而被判監,包括緩刑,當中最高判刑的兩宗個案分別為即時監禁30日及即時監禁兩星期。
房屋局昨日回覆議員相關質詢,過去兩個年度,房委會分別收回約2,200個及2,800個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即兩個年度合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數量等同興建一條與駿洋邨規模的相當中型屋邨。
此外,由2023年10月開始,房委會接連推出多項新措施,包括要求住戶由入住開始,每兩年申報一次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截至今年10月,首兩輪申報共約34萬住戶當中,合共有約4,000個住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
建系統打擊濫用個案
而為善用資訊科技協助行政及監管工作,並配合即將於2025年1月推出的「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署方已在今年開始建立新的打擊濫用公屋資訊電腦系統,以方便跟進個案及協助數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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