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中,香港海關根據一宗已偵破涉及近3,000萬元、並拘捕3男女的毒品案展開財富調查,發現上述疑犯的個人銀行帳戶,於2021年初至今年6月有大量可疑交易,並發現一名男子牽涉其中,4人懷疑串謀清洗約5,300萬黑錢。至前日,關員以涉嫌「洗黑錢」罪拘捕該男子及3名因販毒案而正被還押的3名男女。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今年6月,海關偵破一宗涉及約2,800萬元的毒品案,拘捕懷疑涉案的兩名本地女子及一名本地男子(23至25歲)。海關人員隨即展開財富調查,經資金流向分析後,發現該3名被捕人士的個人銀行帳戶,於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間,有大量懷疑涉及犯罪得益的可疑交易。同時,調查亦發現一名41歲本地男子,涉嫌收取該些懷疑犯罪得益,並在上述期間處理大量不明來歷款項。上述4人處理的可疑交易涉款共約5,300萬元。
包括3正還押男女
關員經進一步調查後,於前日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涉嫌「洗黑錢」罪拘捕該名41歲男子,並搜查他位於西灣河的住所,期間檢取了兩部手機及一批銀行帳戶文件。同日,海關人員再以「洗黑錢」罪名,拘捕因有關販毒案件而正被還押的3名被捕男女,他們正繼續被還押,而該名41歲被捕男子則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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