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行,遲早要還。顛覆國家政權案的45名罪成被告獲刑50個月至10年不等,整體感覺是判刑較輕。這是《港區國安法》下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也是該法生效以來最大規模案件,始作俑者戴耀廷判得最重,也不過是10年刑期,扣除還押日子及假期,再坐幾年就可以出來了,相對於案件的嚴重性以及對社會的惡劣影響,顯然是便宜他了。案中部分被告以對法律無知為由獲得減刑,但戴耀廷等人具有法律背景,不可能對法律無知吧?知法犯法,不是應該罪加一等嗎?
不管怎麼說,這宗鬧得沸沸揚揚的案件告一段落,總算彰顯了法治權威,也彰顯了國家安全不容侵犯,戴耀廷等人落得如此下場,純屬咎由自取。有咁耐風流,就有咁耐折墮,他們從提出「風雲計劃」到鼓吹「真攬炒十步」,從發起「佔中行動」到策動反修例黑暴,食髓知味,得意忘形,到頭來鋃鐺入獄,一鋪清袋,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此時此刻的他們,可有真心後悔?也許這種人根本不懂得後悔,黃之鋒判刑後高呼口號,依然把自己當成英雄,既可笑又可悲。
書生論政的普遍特點是幼稚、狂熱、理想化,正如紙上談兵一樣,說起來頭頭是道,做起來處處碰壁。戴耀廷之流企圖透過「攬炒行動」實現奪權大計,從而迫使中央跪低,殊不知在中央眼中,他們不過是一群跳樑小丑而已,過去置之不理,不是怕了他們,只是時候未到。共產黨靠革命起家,逾百年來不知經歷了多少血與火的考驗,面對任何強大對手都不畏懼,豈會害怕這班政治小學雞?中央張網以待,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當然,這不表示香港已經太平無事,直至今天還有不少人意圖搞鬼,雖然不敢像過去那樣明目張膽,但鬼蜮伎倆依然層出不窮。最近國安處拘捕一名男子,涉嫌違反「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這不過是冰山一角,網上煽動言論觸目皆是,反映香港依然暗流湧動,人心尚未真正回歸。
畢竟香港經歷150年港英統治,殖民幽靈揮之不去,人心回歸是漫長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何況中央對香港一直放任自流,導致問題積重難返,近年才收拾殘局,自然事倍功半。外部勢力對這宗案件說三道四,說明他們並不死心,香港只有完全排除內外干擾方能實現良政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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