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承建多項工務及公屋工程、成立近80年的老字號建築公司「保華建業集團」(保華),其母公司於前日被頒令清盤。保華旗下的多間公司,包括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保華建築)亦正面臨清盤程序。保華建築的臨時清盤人,早前向高院申請就保華建築有份作總承建商的啟德發展區區域供冷系統之工程,支付相關費用,讓工程得以繼續。法官於上月中經開庭後,頒令批准保華建築付款並繼續工程。法官昨頒下判詞解釋裁決理由指,認同申請方指需維護債權人利益,並認同批准付款對公司及債權人均有利。
涉啟德發展區供冷工程
高院於今年2月應保華的其中5間子公司申請,包括保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保華建造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及保華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是次提出申請的為保華建築,其清盤聆訊將於本月28日進行。據高院法官夏利士頒發的判詞指,是次申請涉及保華建築作為聯營總承建商的啟德發展區區域供冷系統之工程,該工程原定將於2026年完工,並可令保華建築帶來逾4,350萬元的利潤,但因保華建築的財務問題,工程於去年12月起暫時停工。
保華建築的臨時清盤人要求法官批准讓公司付款約700萬元,讓工程得以復工,當中包括支付分判商費用及工人薪金等。法官指明白若批准付款可能會令公司出現更多負債,但需維護債權人利益,工程復工亦可避免公司因涉違約可能被追討巨額賠償及完工後可帶來利潤,故批准付款。另外,高院昨亦經開庭並批出「認可命令」申請,容許保華建築目前擔任聯營總承建商的機場自動停車場項目,由另一聯營總承建商其士(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繼續處理並完成。案件編號:HCCW 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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