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日報》於2019年獨家報道食物環境衞生署招聘疑有考官「通水」,連累逾2,000名應徵者的面試要重考。廉政公署其後落案起訴一名現任及7名時任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控以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其中一名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認罪,並出任控方證人頂證其他被告。其餘7名被告不認罪受審,結果被裁定全部罪成。法官昨聽取求情陳詞後,決定先為所有被告索取社服令報告,押後至6月17日才判刑,但強調即時監禁是判罰選擇之一,被告續准保釋。
一被告認罪 出庭頂證
涉案8名被告分別是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羅世華,及7名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李達釗、戴焯輝、易錦添、麥偉忠、鄧永平、黃偉雄及陳江松,年齡介乎59歲至64歲。除黃偉雄仍在職外,其餘7人在案發後已相繼退休。控罪發生於2019年7月11日至8月20日期間,羅世華已認罪,並在審訊期間出庭頂證不認罪被告。
被告鄧永平代表大狀求情稱,被告在職期間,曾經冒生命危險,自告奮勇挺身而出捉賊,形容他是有正義感、犧牲精神的人。辯方又引用2012年10月1日南丫海難後,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半年。辯方稱,既然該案短期監禁是合適,本案亦可考慮社服令或緩刑。被告易錦添代表大狀指,被告有悔意,值得以社服令處理,北區區議員曾興隆有為他求情。黃偉雄代表大狀說,法庭判刑時可考慮延誤一事,又呈上逾150名同事聯署的求情信。其餘被告代表大狀亦悉數希望法庭判社服令或緩刑。案件編號:DCCC 10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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