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區前議員張錦雄在社交平台上載兩封社工註冊局的信件,指今年初向局方重新申請註冊社工資格,但上月底收到通知拒絕他申請,指與他十多年前的案底有關。張回應傳媒查詢表示,感覺註冊局在處理社工註冊有明顯改變,較以往嚴苛。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昨日回應指,機構會要求曾經犯案的申請人,提供不會再犯案的佐證,但張只提到過去一段時間曾於其他行業工作,態度認真。
機構促佐證不再犯 未獲理會
許宗盛在電台節目表示,認為張的解釋與不會再犯案無太大關係,曾要求他提供更多資料,但他沒有理會。而張過去有3宗罪行相似的案底,案情不算嚴重,但均沒有認罪,質疑張沒有真心覺得自己有罪。若他有心重投社工行業,應向機構提供更多實質的資料。
張錦雄前日(15日)於社交平台發文,指自己重新申請註冊社工的申請遭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拒絕。他指雖然未能再次成為註冊社工,但未來仍會以「社區工作者」、「助人者」身份繼續服務公眾。他提到,早年曾因3宗涉及「阻差辦公」及「非法集結」的案件被判罰款,金額由數百至數千元不等。雖然過往已有紀錄,但他在友人鼓勵下決定再次申請註冊,惟最終遭註冊局以相關前科為由拒絕其申請。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發出的書面通知,該局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考慮申請人過往定罪紀錄及相關言行是否令社工專業聲譽受損,判定是否屬於「適當及合資格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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