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案情指,被告在柴灣興華(一)邨興華廣場經營診所。本案牽涉6,635張醫學豁免證明書。被告由2022年2月開始簽發證明書,數目每月上升,由4月的968份上升至5月的2,968份。被告最常寫下的豁免原因是過敏、心血管疾病。控方列出其中4人的求診經過,會診歷時1至8分鐘。其中一名男子向被告透露,自己有家人患心臟病,他亦經常心口痛。被告沒就其病歷提問,或作進一步檢查,便叫他在門外等候。整次會診歷時不足一分鐘。另有一名打了兩針的孕婦,第一次向被告求診,並向被告說自己出疹。被告望一望她,便叫她留電郵。會診歷時約兩分鐘。案件編號:DCCC 11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