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正提升電腦系統 精簡流程加快檢控
審計報告早前批評屋宇署強制驗窗計劃執法效率未如理想,截至去年底有逾2.6萬份強制驗窗法定通知未獲遵從,前年和去年合共有31幢樓宇,在一年前曾發生墮窗事故,但未被列入「目標樓宇」。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日早上就報告召開公開聆訊。議員簡慧敏認為過去7年錄得400多宗墮窗事故,情況不理想,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承認墮窗情況需要關注,應檢討現有做法。屋宇署則指,今年6月會完成目標樓宇的分析,又正提升電腦系統,加強執法效率。
在昨日的聆訊上,議員對當局推行強制驗窗及跟進執法提出不少意見,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表示,按照機制同一屋苑如果有個別座數或單位風險評分高,整個屋苑都會被要求強制驗窗,質疑是否符合成本效益。甯漢豪回應指當風險較高的窗戶涉及公用地方,難以由一幢樓宇的業主負責,而是需要由法團合力處理,但她認同如果涉事窗戶不屬於公用地方,就未必值得要求全個屋苑驗窗,希望屋宇署考慮調整做法。
甯漢豪指,法例設計沒有要求屋宇署署長對所有樓齡達10年以上的單位發出驗窗通知,而是以風險為本原則選取,當局去年2月已向立法會匯報改善選取驗窗樓宇的評分準則,並已落實,包括納入更多三無大廈以及參考更多數據,市區重建局的樓宇狀況數據庫等。
修訂草案冀明年提交立會
對於完善揀選制度,甯漢豪同意要持續進行,又指屋宇署就近年墮窗事故統計數字進行分析,有助更精準揀選樓宇發出通知。對於獲發通知而未遵辦的個案,她亦同意署方跟進工作有改善空間,會考慮精簡流程、善用科技、加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檢控工作。
當局早前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她希望加快樓宇檢驗和修葺,提高相關定額罰款,同時建議引入新的罪行,針對未有遵辦驗窗通知,發生樓宇墮窗導致傷亡或財物損毀的個案,當局正統整收到的公眾意見,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
屋宇署指正提升電腦系統,以提醒署方人員要按設定的時限,向業主發出警告信及定額罰款通知。完成檢控後,業主仍然沒有正面回應,便會設定時限,再次提出檢控。屋宇署同時制訂了事故報告標準範本,方便將調查結果上傳至部門的電腦系統,以備存完整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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