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日刊憲公告《2025年土地註冊費用(修訂)規例》,以便7月起陸續調整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提供註冊服務的費用,調整費用的類別包括,文書(包括轉讓和按揭)的註冊;買賣協議的註冊;租契、租契協議,或續訂或退回租契的註冊;其他文書的註冊;以及將任何財產或其任何份額或權益的任何押記或按揭轉讓或移轉的文書的註冊。
《修訂規例》刊憲後,將於下周三(21日)提交立法會。待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通過《修訂規例》後,新費用將分別於今年7月16日、明年7月1日及2027年7月1日分3個階段生效。
每階段增幅15%至35%
政府表示,上述5類費用已近30年沒有調整,目前的費用遠低於足以收回成本的水平。政府按既定機制和「用者自付」原則,檢討並調整有關費用,大致訂於整體上足以收回提供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為讓受影響各方逐步適應費用調整,建議在2025/2026財政年度、2026/2027財政年度以及2027/2028財政年度,分3個階段上調上述費用,每階段增幅大致為約15%至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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